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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机构历朝都有,负责救灾,减免田赋,征民间徭役。新中国成立后,民政工作是行政事务工作的一部分,负责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基层政权、行政区域、地名和边界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19502月,坛丘区成立时设民政办。1957年,设民政助理员,负责民政事务工作。19837月体制改革后,乡民政办公室还担负起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及民众团体组织的审核工作。

50年代始,坛丘的慈善福利工作由乡民政办兼管。社会福利工作通过乡(镇)民政办完成,主要是照顾五保老人、残疾人、贫困户。

一、五保户供养

新中国成立后,贫困孤老由政府发给其救济粮、救济款;群众互助为其无偿代耕土地。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对丧失劳动能力、无依靠的孤寡老人实行“五保”政策(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对孤儿实行保教。

80年代前,政府给五保老人发棉衣、棉裤、棉被,保证他们有衣穿;发给他们同等(指劳动能力相同)人均生活水平的钱,保证他们有饭吃;及时替他们修理坏了的房子。1982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公社发文规定:不给五保老人划田,由村上供应粮油。80年代中期起,乡政府规定对五保户、烈属、军属(简称烈军属)的优抚费实行统筹,按年底人口每人每年5元征收,资金上缴乡经管办,由民政办统一安排。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年提高。

1987年,全乡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有60户,年终供养金额1.92万元,户均319.8元;1992年,39户,供养金额1.59万元,户均407.7元;1997年,41户,供养金额3.19万元,户均778.2元;1999年,45户,供养金额4万元,户均888.9元。平时,五保户由政府发给零花钱,医疗费、大病有政府补贴。

二、敬老院

1958年,公社建敬老院,地点在坛丘大队第十六队,接纳五保老人8人,取名为幸福院,1961年停办。

19847月,坛丘乡敬老院恢复,地点在东蒲荡乡水产养殖场内。19897月,入院老人增多,敬老院迁至沈泥村原知青点。院内设领导班子、工作班子,配备护理人员等。1996年,入住敬老院的五保老人渐渐增多,镇民政办在敬老院附近征用土地,扩建标准房间,做到每21间,每间房有卫生间、电扇、橱柜;院内有活动室、电视室、乒乓球室、棋类室、阅览室;绿化、美化、净化环境。1997年,镇敬老院被苏州市评为三级敬老院。19983月,敬老院建食堂5间。1999年,入院居住的孤寡老人27人。

三、残疾人补助和就业

198312月,乡创办第一家福利厂,名为吴江县坛丘福利印染厂。1984年,进厂工作的残疾人36人。全乡其他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每月可拿到一定的补助金。1984年底,福利厂有“四残”(视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聋哑)人员71人;1986年,94人。

19886月,乡民政福利基金会成立,同时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吸收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理事会理事。

199112月,乡残疾人联合委员会(简称残联)成立,同时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出领导班子,通过残联章程。之后,在残疾人安置方面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至1991年底,全乡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189人,其中安排到坛丘福利印染厂的有79人,村办企业42人,自谋职业的25人。

199312月,市民政局批准吴江市坛丘华婷服装厂为坛丘乡第二家福利厂;19942月,市民政局批准吴江市坛丘第二铸件厂为坛丘乡第三家福利厂。是年3月,吴江市坛丘福利印染厂更名为吴江市华盛印染厂。1994年底,经市民政局验审合格的福利企业有:吴江市华盛印染厂、吴江市坛丘华婷服装厂、吴江市坛丘第二铸件厂。至19994月,3家福利企业全部转制。